为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建立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创建优美、安静、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将“争创文明寝室,争做四有新人”的活动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办法。
一、文明寝室的评比条件
(一)清洁卫生方面:门窗玻璃明亮;天花板、灯具无蜘蛛网、无灰尘、无涂抹印迹,地面无瓜皮、纸屑、无污水和痰迹;蚊账、床单、被褥干净,床上用品摆放整齐,日常生活用品放置规范,保持整体的清洁美观。
(二)学习风气方面:学习自觉、刻苦,无旷课、迟到、早退,考试成绩合格。
(三)团结互助方面:言语文明,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在学习上、思想上、生活上相互关照和帮助,不讲粗话痞话,不打架斗殴,不拉帮结派。
(四)遵纪守法方面: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按时起床、就寝,无赌博、酗酒滋事、起哄闹事、看黄色书籍和录相、偷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现象;无男女生之间不文明行为,无事故发生。
(五)爱护公物方面:节约用水、用电,无烧电炉、电老虎、电热器具、乱接电线违章用电等现象,公物无污染、无损坏,无任意搬运等情况。
二、评比办法
(一)每学年评比一次。记分以每月学管委卫生检查记录、后勤管理处检查结果、学生处检查结果等综合评分。
(二)评选比例:一般情况下,评“文明寝室”的评选比例为学生寝室总数的5%左右。
(三)如果寝室成员中有任何一种下列行为则取消该寝室该学年“文明寝室”的评选资格:
1、因违反校纪校规,一人次以上(含一人次)受校级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2、无正当理由夜间晚归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者;
3、学期内被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经核实者。
三、奖惩办法
(一)被评为文明寝室发给相应的标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用电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二)对阻碍或不配合检查的学生寝室,取消该寝室成员的各种评优资格。
四、组织管理
(一)学生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和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组织与实施。
(二)本规定从2011年9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