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阵地,是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是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的主渠道。为切实加强党校教学与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培训任务,努力实现教学与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党校办学指导思想和教育方针
党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密联系实际,加强党员、干部和青年大学生教育、培训,努力为学校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的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党的青年后备军,以保证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教育方针是: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坚定信念、增强党性、发挥作用、激发进步。
二、党校教育目标、任务和原则
党校教育目标是: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增强工作能力,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帮助入党积极分子了解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增强党性观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党校主要任务是: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从事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把党校办成干部、党员轮训和培养党员的阵地,学习、研究、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阵地,培养和造就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的阵地,成为党员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党校教育遵循的原则是:(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二)坚持有针对性地分层、分类培训的原则;(三)坚持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原则。
三、党校机构设置和组织形式
1.设立党校校务委员会,设党校校长一名,由校党委书记兼任,设副校长一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下设党校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一名,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兼任。办公室负责党校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教育培训,开展各种教学实践活动,保证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2.学校党委将党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听取党校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校工作,解决党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党校班级设班长,副班长、组长进行管理,院团委协助管理。
四、党校师资组成
党校教师一般由院党政领导、其他具有较高党性觉悟和一定理论修养并具备教学实践经验的党员干部组成。党校教师由党校统一聘任,同时适当聘请校外专家授课。
五、党校管理工作
党校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校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制定严格规范的教学、管理、考核制度,从严治校,加强对教学和学员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党校教育理论研究,确保质量,使党校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六、党校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的要求,研究和分析办学情况,及时处理党校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制订党校教育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2.研究和制定教学计划,确定教育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和方法,选定教材,并实施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及师生特点组织教学。统一协调党校教师上党课的时间安排。
3.组织党校专兼职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调研活动。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以及我院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
4.实行三严标准,即严格选拔、严格培训、严格考核。建立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档案,及时向校党委提供党员培训的信息资料。
5.完成各类培训的考试和结业证书的发放、学员的档案管理。
6.完成学院党委安排的其他培训任务。
七、党校教材建设和保障措施
1.培训教材和学习资料由党校统一提供。按照“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要求负责对培训班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管理进行指导,对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
2.学院党委和行政要为党校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和办公用品,为党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科学研究、考察、进修、图书资料等方面的支持。党校教师的课时津贴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解决。
八、党校教学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
2.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3.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史。
4.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英雄模范、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5.当代社会科学知识、其他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
九、党校教学形式
实行三结合原则,即:(1)讲授与电化教学相结合;(2)辅导与自学相结合;(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为龙头,以党员干部和教师培训为两翼,以系统培训、专题培训、专题讲座、主题研讨、课题研究配合自学、撰写学习心得、看党员电教题材影视片、参加小组讨论、社会实践活动和理论考核为主要形式,充分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努力使教育、培训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感染力。
十、党校学员管理
1.党校学员实施推荐审核制度。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党校批准”程序进行。凡要求参加党校学习的入党申请人,首先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再经党、团支部考核和推荐,由学院党校按一定的条件和名额分配研究批准。
2.学员应遵守党校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党校授课计划参加学习、培训及各项活动。
3.建立党校学员考察档案。对参加党校学习的入党申请人做详细的考核,包括上课出勤、学习纪律、理论测试成绩、讨论发言、参加活动的表现、学习心得撰写情况、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等,并由办公室做完整的文字记载和结业鉴定。
4.学员在学生党校学习期满结业时,必须参加考试,并提交学习总结或心得体会,经综合考核合格后,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5.党校学习期满结业后,学员登记表、结业评语等资料归入其入党培养考察材料,毕业生离校后按规定转送至有关高校、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单位党组织。
6.党校不收学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安排。
十一、党校学员纪律要求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令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组织分配,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发扬共产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严格遵守党校有关规定,尊重老师,团结同学,认真听课,遵守课堂秩序,讨论时积极发言,按规定认真参加学习考核。
5.不迟到、不早退、不准以任何借口旷课。上课或讨论时不会客,不看与上课无关的书报。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时,一律到党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所耽误的课程必须补上。凡无故旷课一次、请假超过两次者,不予结业。
十一、党校学员考核
党校对学员考核由四部分组成:
1.党的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六十分以上(含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2.根据《党校学员守则》进行考评。
3.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学员表现评出A(优)B(良)C(差)三个等级,被评为C或无故缺勤一次者,党校不予结业。
4.班级表现:主要以学员学习成绩,班级个人量化考核成绩,班主任和团支部意见为依据。
十二、评选党校优秀学员条件要求
1.努力学习,认真听课,尊重老师,团结友爱。
2.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全勤。
3.讨论时积极发言,考核和考试成绩优秀。
4.评选名额以各组学员数的10%计。
中共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委员会党校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